公正司法 服务民生

  • 发布时间: 201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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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蓬江区图书馆

——江门市两级法院 司法为民工作纪实

去年8月,市中院与市交管局、市保险协会共同举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联调中心”揭牌仪式。

  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切实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努力让百姓心安、社会平安。回顾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5339件,审结49417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4466件,民商事案件29354件,行政案件568件,执结各类案件12600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全方位法律服务和保障。

  文/徐铃静 黄磊

  交通事故联调机制

  快速化解车险纠纷

  “虽然有保险,但理赔也比较麻烦。”车主张先生坦言。近年来,江门市的机动车保有量一直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长,10年间,交通事故纠纷数量增长约8倍,已成为民商事案件的第一大类,而该类案件的调撤率一直徘徊在20%左右,已成为困扰调解工作的“老大难”问题。

  为此,2014年8月,蓬江法院与市保险行业协会建立联调工作机制,经试运行1年后,2015年8月由市中级法院、市交管局、市保险协会联合制定《江门市交通事故纠纷联调工作方案》,并正式成立蓬江联调中心。“这意味着形成从事故责任认定、交警调解,到保险公司理赔,再到法院审判的完整纠纷解决渠道。”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叶柳东说。

  据介绍,按照调解流程,承办法官收到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后,主动征询当事人的调解意愿,有调解意向的,法院在发出应诉材料时一并发出《调解建议书》,建议保险公司在7日内向法院提出调解方案。然后,法院把案件材料和保险公司调解方案提供给保险协会派驻人员,由其联系当事人开展调解协商工作。

  据蓬江法院介绍,自建立联调机制以来,共计结案1235件,调解和撤诉共计726件,调撤率达到58.70%,同比增长28个百分点,全院交通事故案件的上诉率仅为10.6%,同比下降了27个百分点。“除了显著提高交通事故案件调解率,联调机制还表现出办案周期缩短,案件上诉率下降,案件自动履行率高,当事人满意度提高的效果。”蓬江法院院长傅志坚介绍说。

  自成立以来,联调中心共接受申请调解案件618件,调解成功案件375件,调解成功率为60.7%。申请调解的案件金额共计为6280.93万元。“经过调解,有效缩短交通事故处理周期,使事故受害人快速得到合理赔付,既节省了诉讼资源,又提升了保险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实现多方共赢。”市保险协会会长许笃鹏表示。

  强力执行 专治各种“老赖”

  “多亏了法院,这才保住我们的血汗钱!”去年10月中旬,因为拖欠工资的问题,开平市新外滩楼盘多名建筑工人集体爬上了工地几十米高的塔吊,扬言要跳塔维权,当时这一幕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后来经过开平法院执行员远赴青海西宁将工资款扣划,14名工人全额领回了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我们生活中,有一些‘老赖’,尽管原告赢了官司,却因被告拒不执行判决,仍然拿不到钱,所以我们在执行过程中一直想方设法去帮老百姓兑现合法权益。”开平法院院长冯国安说。

  据介绍,去年以来,全市法院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创新出台“强力执行”的各种有效措施,全年受理涉民生执行案件659件,执结568件,兑现案款1563.4573万元。移送、追究刑责案件43案43人,其中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1案1人,以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判处3案3人;拘留以及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控被执行人117案117人。利用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258人次,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3272名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

  为实现快执快结,提升执行效率,降低执行成本,全市法院利用省高院与省内21家银行建立的“点对点”网络查询专网系统以及最高院的“总对总”网络查询系统,实现了足不出户可以查询当事人信息,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截止目前共通过该系统查控到存款3910万元。

  “我们将追索劳动报酬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民生类案件锁定为执行重点,立案当天案件必须流转到执行员手里,执行员三日内需完成法律文书的送达,一周内完成‘四查’工作,有针对性地作出执行方案,做到优先执行。”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冯惠祥介绍说。

  与此同时,市中院加强信用惩戒措施的运用,向市发改局、市文明办、市经信局每月定期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执行判决情况,向市工商局提供100家拟评选“守重”企业信用信息,形成多部门共同维护社会诚信的格局。

  送达诉讼文书

  不再耗时费力

  去年3月,潘某到恩平法院起诉离婚,立案法官受理了起诉材料后了解到,潘某居住在阳江市,是坐车过来立案的。法官考虑到如果用传统的诉讼文书送达方式,无论是立案阶段,还是审理和执行阶段都将耗费较长的时间,花费较高的成本。因此,法官主动向潘某详细介绍了新启用的电子送达系统,潘某听完法官的介绍,感觉到使用这种更加快捷的新送达方式操作方便,省时省力。最后,潘某同意了通过电子送达接收法院诉讼文书。他也成为第一位亲身体验电子送达的当事人。

  “只要你同意,并且能够上网,无论手机还是电脑,你可以随时随地查收并打印诉讼文书。”市中院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事人签署《电子邮件送达确认书》后,将为其创建由身份证号码和法院专用域名组成的专用邮箱账号,法官将已整理好立案受理阶段的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发送到邮箱内,当事人收到短信提醒,在注册邮箱的网页输入账号和密码后,立刻查询到诉讼文书信息。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不能用电子送达外,其他诉讼文书均可以适用电子送达,案件的证据材料也可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交换。

  “以前打官司舟车劳顿来回跑领取诉讼文书,现在只要上网点一下就可以接收了,省了不少成本。”张律师说。据统计,2015年以来,超过10.5%的新收案件当事人选择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共计5257件的7598名当事人,其中成功送达2955件,成功率为56%。

  近年来,江门两级法院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服务,下大力气解决诉讼难问题,先后推出巡回审判、上门立案、上门调解、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网上预约立案、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便民利民举措。启用诉讼文书电子送达系统,是江门法院推出的又一司法为民新举措。

  资料来源: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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