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法院快速调解一宗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 发布时间: 201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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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蓬江区图书馆

从接案到结案不到1小时

  个体户张老板是蓬江区丰发纸品刀模工艺厂的负责人,1年前,他向案外人开具了涉案票面金额为5.62万元的支票并交付,没想到该支票的最后合法持票人因支票更改密码无法承兑,遂诉至蓬江法院要求张老板付款。蓬江法院的办案法官在接案后立即与张老板和原告方进行沟通,在不到1个小时的时间里,双方便接受了法官的调解方案。

  1年前,案外人向张老板交付了超过应付货款金额的大额支票,要求张老板交付差价部分的小额支票(即涉案支票)冲抵。后来张老板因该张大额支票印鉴不符无法承兑,为了减免损失遂更改涉案支票密码。因为无法承兑涉案支票,于是该支票的最后合法持票人将张老板告上了法庭。

  蓬江法院负责该案的陈法官在接到该案后,立即与张老板进行沟通,向他耐心地讲解了票据的法理性,并对他应该如何挽回货款损失进行释法。很快,陈法官就接到了张老板的回电,表示愿意调解,但因资金困难希望可以分期付款。但原告方坚持要求一次性支付款项。陈法官就把庭审的流程,以及作出判决后,可能存在的上诉、执行难等问题,向原告方进行了耐心的解释。于是,原告方心悦诚服地表示接受调解方案。

  就这样,陈法官在接案后不到1个小时就将案件调解结案。原告与被告签完调解笔录后,被告表示,作为一位企业经营者,本案让他学会了企业应该如何正确维权,而法官解决问题的公正和高效也让他增加了对司法的信心。

  资料来源: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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